招募公告 114/7/25– 114/8/8(延長至114/8/22)【綜合事業部15名、行政管理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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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徵才類別

一、 綜合事業部:15名

1. 綜合事業部/都更企劃類:專案規劃師1名

2. 綜合事業部/都更規劃類:專案規劃師4名、規劃師5名

3. 綜合事業部/設計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3名

4. 綜合事業部/工務類: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2名

二、 行政管理部/資訊室:行政專員1名

應徵截止日期

自114年7月25日 至 114年8月8日

(第一次延長至8月15日、第二次延長至8月22日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聯絡人及 聯絡電話

聯絡人:陳小姐、溫小姐

電    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一)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含照片及表內各項填寫文件)。

(二) 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服務及經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附投保證明文件、經歷證明:請載明承辦案件及負責工作)。

(四) 最近6個月內或上份工作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

(五) 其他相關附件(作品集或相關證照、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等)。

二、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及相關內容請以中文書寫,建議字體大小以14號字標楷體繕打。

三、相關資料影本,於公告截止日下午16:00截止前應徵以Email寄送到本中心信箱(hr@turc.org.tw) 。本次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四、 限投遞一部門一個職稱,面試時,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五、 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六、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本中心)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由本中心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各部門職缺及各項工作內容

一、綜合事業部/都更企劃類:專案規劃師1名

1.工作內容

(1).都市更新資料庫建置維護與分析報告撰寫。

(2).都市更新政策、法令與相關措施之研究作業。

(3).官網資訊更新管理。

(4).協助績效評鑑及年度營運計畫等報告彙編作業。

(5).協助都市更新交流及相關活動辦理。

(6).協助都市更新相關獎項參選。

(7).協助文宣品規劃作業。

(8).協助組內行政庶務工作。

(9).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2.專業技術條件:

(1).瞭解都市更新事業相關程序與法規。

(2).資料統合歸納、調查、統計分析與報告撰寫能力。

二、綜合事業部/都更規劃類專案規劃師4名、規劃師5名

1.工作內容:  

(1). 規劃類:

i. 公辦都更前期規劃可行性評估等。

 ii.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專案進度控管等。

iii.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者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等相關事務。

(2). 整合類: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包含範圍內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調查、配合駐地工作站輪班諮詢。

(3). 財務類:公辦都更財務試算、權利變換估價、共同負擔提列計算等。

2.專業技術條件:

(1).如具備地主整合、都更規劃、地政、建設公司、不動產投資相關經驗者尤佳。

(2).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3).財務類具權利變換估價經驗者尤佳。

(4).本職缺所列工作內容,無須全數具備相關經驗,具其中一項或具備相關背景者亦歡迎投遞履歷。

3.應徵者經面試後依學經歷條件及工作內容需求,本中心得以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職位通知錄取。

三、綜合事業部/都更設計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3名

1.工作內容: 

(1). 主要辦理建築開發分析、設計規劃、法規檢討、面積計算,及繪製建築圖說與3D模型。

(2). 協助辦理都市更新業務,包含容積獎勵預估、模擬選配及相關報告書製作(建築設計部分)等相關事務。

(3). 協助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者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建築設計部分)等相關事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專業技術條件:

(1). 主要應具備建築設計專業技能,並熟悉建築、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相關法令。

(2). 熟悉2D平面設計軟體(如AutoCAD…),並具備3D基本繪圖能力(如SketchUp…)。

(3). 具有都市更新、都市設計書圖作業、建築師事務所、建設公司經驗者尤佳。

3.其他條件:

(1)須檢附作品集。

(2)應徵者經面試後依學經歷條件及工作內容需求,本中心得以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職位通知錄取。

四、綜合事業部/工務類: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2名

1.工作內容:

(1).履約管理公辦都更案工程施工至驗收點交階段等相關作業,包含建管及相關外部審查之協助、工程施工督導、工程進度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及點交作業等。

(2).協助公辦都更案公開招商作業之事務,包含招商文件撰寫、估算營建費用及履約管理費用等。

(3).其他主管指示業務、相關工程業務等。

2.專業技術條件:

(1).具建築工程履約管理、文稿撰擬、簡報製作等相關工作經驗。

(2).土木建築工程圖判讀、土木實務等相關工作經驗。

(3).都市更新相關專案執行經驗尤佳。

3.應徵者經面試後依學經歷條件及工作內容需求,本中心得以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職位通知錄取。

五、綜合事業部共同條件

1. 具政府機關社會住宅、都市更新、都市計畫等相關單位或民間不動產業相關經歷者佳。

2.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3.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4.設計組應檢附作品集。

六、行政管理部/資訊室:行政專員1名

1.工作內容:

(1).負責本中心官方網站之日常維護與功能更新(含前台與後台系統)。

(2).協助網站版面與內容優化,並確保網頁相容性與資安性。

(3).協助應用系統之安全、維運及系統整合。

(4).撰寫及維護網站相關程式(如PHP、JavaScript、HTML/CSS等)。

(5).支援內部資訊系統開發與技術支援(如資料庫管理、備份等)。

(6).須配合年度資安稽核及網站弱點掃描修補等作業。

(7).使用者資訊問題解決。

(8).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2.專業技術條件:

(1).具備網站架構設計、資訊安全與效能優化基本能力。

(2).具虛擬主機、雲端管理規劃維運經驗。

(3).熟網站開發技術(如PHP、HTML5、CSS、JavaScript、MySQL等)。

(4).熟悉至少一種網站內容管理系統(CMS),如 WordPress。

3.其他條件:

(1).資訊工程、資管、電機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

(2).具網路證照、資安專業證照或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能獨立作業,具良好溝通能力與問題解決能力及抗壓性。

※應徵人員請在履歷表上備註相對應應徵類別。

※相關經歷請於履歷填寫時具體說明實績及負責項目,如能提供佐證書面資料尤佳。

各類職務

學經歷條件

一、學歷

(一)綜合事業部:

1.都更企劃類、都更規劃類: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建築、都市計畫、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地政等相關科系之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2.設計類: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建築、室內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3.工務類: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土木工程、建築、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之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二) 行政管理部/資訊室: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資訊工程、資管、電機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歷

(一)資深規劃師、資深稽核專員:

1.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四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六年以上者。

2.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六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八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八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十年以上。

(二)專案規劃師/行政專員:

1.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者。

2.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七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七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九年以上。

(三) 規劃師:

1. 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一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三年以上者。

2. 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二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四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

各職務薪資

一、面議

1.資深規劃師、資深稽核專員68,878元~ 89,124元。

2. 專案規劃師 / 行政專員51,203元~66,629元。

3.規劃師35,028元~49,489元。

各項福利

1、 年終獎金。

2、 考核獎金。

3、 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4、 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5、 員工旅遊補助。

6、 結婚補助。

7、 生育補助。

備註

一、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二、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三、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四、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六、 本中心僱用人員應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

附件下載:應徵者基本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