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114/9/5- 114/9/30【派駐機關專案人員:專案人員1名】(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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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
徵才類別  | 派駐機關專案人員: 專案人員1名  | ||
應徵截止日期  | 114 年 9 月 30 日 (額滿為止)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  |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 聯 絡 人:陳小姐、溫小姐 聯絡電話:02-2516-1855#520 、#521 (上班時間08:30-17:30)  | ||
應徵方式  | 一、 應備文件:應徵者基本資料表,請從本表下方下載填寫。 二、 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16:00止。(額滿為止) 三、 上班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派駐機關)。 四、 報名及收件方式: (二)應徵者限報名一個類別,不得重複其他類別報名。 (三)以Email傳送履歷,114年9月30日下午16:00(額滿為止)截止時間前「傳送」到本中心電子信箱才算完成報名,逾時者視為未參加本次招募作業。 (四)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
工作內容及資格  | 一、專案人員:1名 (一)工作內容: 
 (二)學經歷: 國內外建築、都計、地政、不動產、土木、法律、公共行政、社會學、新聞學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 1年以上者為佳;或曾於機關擔任其他相關職務達1 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應徵者所提供之履歷及相關資料,將配合委辦案作業要求,提供予本案之委託機關進行資格審查。  | ||
證照  | 具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 ||
薪資  | 一、進駐機關服務期間:自錄取起至114年12月31日 。 二、薪資:專案人員每月基本薪資44,000元整,固定薪資,僱用期間不調整。 三、專案人員屬:「114年度臺北市整宅公辦都更駐地諮詢工作站」委託專業服務案。  | ||
備註  | 1. 本案為本中心履行: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委託案。契約之執行業務駐點人員,須於臺北市都市更新處駐點服務,僱用期間屆滿,僱用契約即為終止,僱用人員即應無條件離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發給資遣費。 2.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原則應於7日內辦理報到(歡迎提前報到),不得延後報到期間屆滿仍未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3.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4.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 5. 錄取者同意簽具「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之資料。 6. 錄取者須簽具員工利益迴避切結書。  | ||
附件下載:專案人員 應徵者基本資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