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114/11/7– 114/11/24【資訊室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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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
徵才類別 | 資訊室:行政專員1名 | ||
應徵截止日期 | 自114年11月7日 至 114年11月24日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 |
聯絡人及 聯絡電話 | 聯絡人:陳小姐、溫小姐 電 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 ||
應徵方式 | 一、 意者請檢具: (一)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含照片及表內各項填寫文件)。 (二) 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服務及經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附投保證明文件、經歷證明:請載明承辦案件及負責工作)。 (四) 最近6個月內或上份工作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 (五) 其他相關附件(作品集或相關證照、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等)。 二、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及相關內容請以中文書寫,建議字體大小以14號字標楷體繕打。 三、相關資料影本,於公告截止日下午16:00截止前應徵以Email寄送到本中心信箱(hr@turc.org.tw) 。本次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四、 限投遞一部門一個職稱,面試時,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五、 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六、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本中心)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由本中心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
各部門職缺及各項工作內容 | 一、資訊室 / 應用系統類:1名 1.工作內容: (1). 使用者資訊問題解決。 (2). 內部需求訪談、委外資訊廠商溝通協調客製優化需求。 (3). ERP、EIP、Flow、SCM…等資訊系統導入管理維運及跨系統整合。 (4). 資料庫管理、網頁程式及報表開發。 (5). 跨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專案執行及撰寫技術文件。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2.專業技術條件: (1). 具資料庫管理、程式設計及報表開發…等相關經驗五年以上。 (2). 具ERP、EIP、Flow、SCM…等資訊系統管理維運經驗三年以上。 3.學經歷及其他條件: (1). 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2). 具網頁系統或APP開發經驗、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 具基礎網管概念及能力者尤佳。 (4). 樂於溝通、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獨立完成工作。 | ||
各類職務 學經歷條件 | 一、行政專員: 1. 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者。 2. 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七年以上。 3. 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七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九年以上。 4. 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九年以上。 | ||
各職務薪資 | 一、面議 1.行政專員:51,203元~66,629元 | ||
各項福利 | 一、年終獎金。 二、考核獎金。 三、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四、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五、員工旅遊補助。 六、結婚補助。 七、生育補助。 | ||
備註 | 一、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二、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三、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四、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六、 本中心僱用人員應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 | ||
附件下載:應徵資料表.dot